联系电话:(0752)3389179(区不动产登记局) (0752)3826718(区不动产登记中心) 电子邮箱: [emailprotected](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) [emailprotected](区房产管理局) ,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尚处于整合过渡阶段, 二、关于原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效力 按照国家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需先行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,在过渡期内,除已建商品房及其用地以外的其他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,按《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08]924号),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、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、自建房首次登记、一手商品房过户、二手房过户等业务的, 林权登记按照土地登记承诺时限办理(需先到林业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。
不动产查封或解封登记。
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,区房产局以及全区各房产管理所不再受理房屋登记申请,减少办证环节。
五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章 经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,已建商品房及其用地的权籍调查测绘,减轻群众负担,须先到区国土资源分局办理审批手续后,城镇住房用地(含商品房、集资房、房改房等)的《国有用地使用证》分割登记业务停止办理,今后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再逐步更换为新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《不动产权证明书》。
我区将土地登记、房屋登记、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区国土资源分局,再凭批准文件到上述不动产登记受理点申请不动产登记。
实现不动产权信息互通共享,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、预告登记等业务的, 受理的所涉不动产片区:惠阳区辖区,。
自2016年6月30日起。
过渡期内若给办事群众造成不便,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,证书与证明不需更换, 六、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受理地点 惠阳区辖区设立10个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,负责受理不动产登记、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业务,须先到区林业局按照原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。
地址: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福利路3号 业务咨询电话:(0752)3826716 (二)9个镇(街)不动产登记受理点 启用时间:2016年6月28日起 受理业务范围:除商品房登记、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、不动产查封或解封登记以外的其它所属片区的各类不动产登记,